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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政协建言水污染治理 加强源头管控克服边污边治

2016年06月24日 09:46 | 作者:陈启杰 周胜球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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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网海口6月24日电(记者 陈启杰 通讯员 周胜球) “当前,生活污水、工业水污染、农业养殖及面源污染、水土流失及河道采砂是造成海南水污染的主要原因,但是治理起来却是脚痛医脚、头痛医头,没有形成统一的合力。”6月2日,在海南省政协召开的专题调研座谈会上,针对海南目前存在的水污染治理现状,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调研组作了简要通报。此番话一出,引起与会人员共鸣。

2015年9月,海南省政府出台《海南省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三年行动方案》提出到2018年要完成既定的水质目标。海南城市内(湖)水污染整治工作虽然取得阶段性进展,但是距2018年完成的目标相比形势仍然严峻。2016年3月,海南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对省政府确定的治理对象(60个城镇水体64个监测断面)开展水质监测。监测结果表明,按水质目标评价,仅有15个监测断面水质达标,占断面总数的23.4%,与上月比较,水质达标率持平;有49个监测断面水质超标,占断面总数的76.6%,未能达到水质目标要求。

座谈会召开之前,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组织部分委员以及省水务厅、省建设项目规划设计研究院的专家,在省政协副主席林方略的带领下,先后在海口、三亚和儋州三市进行了实地调研,并奔赴浙江,考察水污染治理的先进经验和做法。

“当前存在的问题是如何避免出现反复治理反复污染。”会上,省水务厅信息中心主任、清华大学博士后王永胜摆出问题,他认为要巩固治理成果,得拿出有力措施确保治理成效。

有的委员表示当前,海南水环境治理存在着有的治理单位有方案、有措施、但治理效果低,没有发挥作用。有的专家直言主要是领导重视不够、打击力度不强。对此,省水务厅、省生态环境保护厅等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资金投入不足、执法人员少、执法环境不容乐观也是影响执法力度不够的原因。

经过一番深入探讨,与会人员达成共识,提出要从污染源入手,加大执法力度,做好城市内河(湖)水污染治理。强化绿色发展理念,在全社会形成强有力的保护意识,是开展治理水污染的基础。要从规划入手,按照三年治理工作方案“一张蓝图干到底”。要综合治理,突出重点,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编辑:薛鑫

关键词:海南省政协 水污染治理 源头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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