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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岁少年捅死同学 称不够年纪杀人不必偿命

2016年09月26日 09:37 |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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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

数罪并罚获刑17年

检察官王飞说,由于前期的故意伤人,扈强的父亲已经赔偿受害人12万余元,本来就不太富裕的家庭实在拿不出更多的钱。此次案发后,扈强的父母四处借钱。


14岁少年捅死同学2

14岁少年捅死同学


比起独子被杀,扈强及其一家人的态度几乎成为压倒宗磊父母的最后一根稻草。他们发现,没人在乎他们的儿子就这样被残忍地夺去了生命,扈强一家只关心自己的命运。因为凶手是未成年人,似乎有了更多从轻发落的理由。

死者的母亲中年丧子,已无法来到现场,父亲连夜从青州赶到了东营。由于经济并不宽裕,他租住在一间每天40元的小旅馆,屋里透不进一丝光亮。他整夜整夜睡不着觉,怔怔地望着封死的窗户发呆,他觉得,那就像他现在的生活,压抑,又没有出路。

2014年12月30日,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宣判:被告人扈强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七年。

宣判后,扈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而东营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改判抗诉后判无期徒刑

此案两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17年,检察院认为,这个判决结果有失公正,坚决抗诉。

检察官王飞分析,扈强其实是利用了国家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和“教育、感化、挽救”的特殊政策来给自己做个护身符。如果是成年人犯下本案这样的罪行,依法应该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但是他是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最高只能判处无期徒刑。

“我们根据他主观恶性、罪行的大小决定如何对他进行教育和挽救。”王飞说,从宽是为了教育挽救,从严惩处也是为了教育和挽救他。他的罪行可以说极其严重,连犯了两个重罪。前罪,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刚刚犯了不到5个月的时间,又故意杀人,时间这么短的情况下,这些都反映他主观恶性非常深,可改造性非常差。这两次犯罪都是因为一些小事,针对的对象都是未成年人,伤害方式都是用刀捅,捅刺部位也都是要害部位,反映出这个人人身危险性比较大。“再加之其作案手段非常残忍,犯案前精心预谋、进行法律规定(咨询)。这些情况一综合我们就认为,两个罪判其17年,量刑明显不当。”

最终,考虑到扈强人身危险性大、可改造性差、主观恶性极深,且死者亲属强烈要求对其从重处罚,日前,法院决定改判扈强无期徒刑。


编辑:杨岚

关键词:14岁少年捅死同学 少年捅死同学 捅死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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