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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政协机关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6年10月25日 10:08 | 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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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4月19日至6月10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省政协办公厅进行了巡视。7月8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向省政协机关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省委巡视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 安排部署巡视整改工作情况

收到第四巡视组的情况反馈后,省政协机关党组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坚持立行立改,标本兼治,统筹推进的原则,狠抓整改落实,切实做到整改工作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一)统一思想认识,迅速组织研究整改事项。省委第四巡视组向省政协办公厅干部职工反馈相关情况后,当天即组织召开党组会议要求省政协办公厅班子成员认真对待巡视组反馈的问题,严格履行好“一岗双责”,深刻反思分管领域存在的问题,召集相关处室负责同志研究整改措施,切实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同时,要求办公厅班子成员在一个星期内提出所分管领域的整改方案。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7月18日,又组织召开省政协机关党组第31次会议,决定成立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省政协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李月成同志担任整改领导小组组长,三位副秘书长担任整改领导小组副组长,人事处处长担任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相关责任处室负责同志为成员,要求责任处室和责任人立行立改,确保整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如期完成整改任务。同时,研究讨论了每一位班子成员所分管领域的整改方案,要求根据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各自的整改方案,并送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三)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7月29日,又组织召开省政协机关党组第32次会议,研究讨论了《省政协机关党组关于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进一步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和责任人,要求人事处按照会议精神修改完善后,发机关相关处室执行。

(四)加强督促问责,组织审议各部门整改落实情况。在整改过程中,省政协机关党组不断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凡具备整改条件的,要求责任人马上整改。对于整改中碰到的问题要及时向分管领导和机关党组报告,研究整改对策,采取得力措施在2个月内逐步整改到位。对整改不到位实行严厉的督促问责。通过近1个半月的努力,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均已整改到位。8月23日,组织召开省政协机关党组第33次会议,审议了《省政协机关党组关于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要求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会议精神修改后,报省委巡视办和省委第四巡视组。

二、 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省委第四巡视组共反馈了12个方面问题,通过2个月的努力,12个方面问题均已整改到位,并制定出台相关制度和措施,从源头上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在整改过程中,清退违规发放福利补贴39.67万元;建立完善了《省政协机关党组关于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防控腐败风险的工作机制》(黔协办党发〔2016〕18号)、《贵州省政协办公厅省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贵州省政协办公厅办公用品及物资管理办法》、《贵州政协报经营管理中心内部工作管理办法》、《贵州政协报经营管理中心广告业务提成及年度奖金内部再分配管理办法》等6项规章制度。

(一)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 关于党组中心组学习和组织生活会制度坚持不够好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对增强机关党组中心组学习实效进行了研究,强调要进一步加强计划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丰富学习内容,完善学习形式,规范学习记录,要求中心组发言人的发言要做到理论联系实际,以解决问题为导向,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二是组织召开机关党委(扩大)会议,对“三会一课”制度、党费收缴规定等进行专题学习,并逐步开展党费清缴工作,同时要求各支部把认真开展“三会一课”制度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实抓好;规范党支部生活会议记录,做到时间、内容、人员三落实,字迹清晰,内容完整,格式规范。三是机关各党支部分别召开会议,对本支部开展组织生活会的情况进行自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四是切实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落实每月一次的支部集中学习和每季度一次的专题讨论等。

2. 关于纪检监察监督作用发挥不够好,工作不够规范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办公厅纪检组的领导,认真落实省纪委派驻省直机关工作要求,配合省纪委认真做好省纪检派出机构改革前期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努力提升履行“两个责任”的综合素质。2016年8月2日,省政协机关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机关党组成员分别作了发言,进一步增强了党组书记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党组成员共同承担主体责任、领导责任的意识。办公厅纪检组人员加强了相关学习,履职素质不断提高。三是克服人少事多思想,主动争取省纪委和省政协机关党组的领导支持,加强对办公厅重大事务的纪律审查并积极提出建议,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努力推进案件核查工作。四是积极开展干部约谈工作,使约谈经常化、长期化。五是对近年来的纪检工作档案资料重新整理并归类存档;建立完善案件问题线索和信访登记台账,分年度存档。六是规范案件办理文件,严格执行资料报送规定和程序。

(二)违反组织纪律方面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 关于机关党组会议议事不够规范,班子成员中的非党人士列席机关党组研究人事议题的会议并发表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省政协机关党组召开会议,要求进一步强化组织纪律和作风建设,严格规范机关党组会议议事程序,对于人事议题,严格遵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

2. 关于违规设置领导职数、提高干部职级待遇和批准下属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方案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省政协机关党组不再聘任吴晓同志为贵州政协报主编助理,不再享受副处级待遇。二是从2016年7月起,贵州政协报在编人员工资、编内退休人员退休费的发放统一按省人社厅批准的绩效工资方案执行。在编人员及编内退休人员的附加基础性绩效工资(原增量补贴)按有关工资改革文件标准,从2015年1月1日起清算,多退少补。关于在编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原按“固定绩效”考核的人员,按个人对应的比例和总额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原按“浮动绩效”考核的人员,仍按现行的工作量考核后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但该部分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不超过个人对应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和总额。聘用人员工资的发放,仍按省政协办公厅批准的原2011年工资分配方案执行。三是人事处根据省政协干部培训中心实际情况,已向省编委办申报,把培训中心的编制结构调整为管理人员5名、专业技术人员2名,工勤人员3名,总编制仍为10名。省政协干部培训中心根据编制结构调整情况,按照规定重新核定在职在编人员岗位类别、职级等,再按照规定相应调整工资,并按程序报批报备。同时,拟定报批奖励性绩效工资系数,按照省人社厅相关规定要求对已审批的2016年“省直事业单位超过绩效工资水平额度审核表”进行变更(因2011—2016年上半年为执行省人社厅工资方案,每年年初均未填报超过绩效工资水平额度),即根据培训中心实际情况按省人社厅要求附相关说明按程序重新申报。

3. 关于个别干部未如实填报个人事项的整改落实情况。

由胡巍常务副秘书长、人事处负责同志对当事人进行诫勉谈话。

(三)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1. 关于执行《差旅费管理办法》不够严格,个别厅级干部出差有超标准乘坐飞机头等舱的整改落实情况。

严格执行《贵州省省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出差报销相关费用必须附分管领导审批意见或方案及有关票据,对于超出标准开支一律不予以报销。

2. 关于购买、使用高档烟酒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茅台酒的管理和使用,严格审批程序。二是2015年底,办公厅就出台规定,严禁机关各处室和所属事业单位在公务接待中使用高档烟酒。2014年起至今办公厅未购买过茅台酒。

3. 关于违规公务接待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在公务接待过程中,要清楚注明接待对象,严禁同城接待,严禁在接待过程中安排旅游景点。二是严禁外出考察赠送礼品,如有违反者将严肃追责。

4. 关于违规发放过节费和津补贴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全部清退办公厅在2013年2月省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期间,普发204人加班费,共计36.61万元。二是全部清退文史天地杂志社2014年发放“三八”过节费0.21万元。三是贵州政协报今后不再发放电视节目审稿费、特刊审稿费。四是截至2016年8月9日,除已不在贵州政协报社工作的5人外,仍在报社工作的41人(含退休人员)全部清退了2013年五一节福利费和端午节福利费总计28500元。今后,报社将举一反三,认真执行相关规定,不再发放此类节日福利费。五是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管理工作的通知》(黔办发电〔2016〕6号)省公厅6的要求,经自查自纠,报社已从2016年2月起全部停发了加班费,一律采取次日上午或周五补休的方式解决加班问题。六是贵州政协报社不再发放发行会议的参会人员会议费及向各市州政协分别发放的会议补助费,不再发放各市(州)、县政协的发行等次奖奖金。

(四)关于违反财经纪律方面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 关于截留国有资产经营收入、避缴税费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收入的管理,确保资金落实到精准扶贫工作中,确保资金安全。根据办公厅扶贫工作的需要,从机关服务中心收取的门面租金中提取部分资金,作为扶贫专项资金,用于省政协机关帮扶黎平县肇兴镇、双江镇、孟彦镇贫困户发展绿壳蛋鸡养殖产业。二是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税收政策及时申报缴纳各种税费,不偷税、不漏税。2013年至2015年,省政协机关按时申报并缴纳了各种税费。其中,2103年房租收入67.63万元,缴纳12.7万元;2014年房租收入80.53万元,缴纳14.94万元;2015年房租收入91.86万元,缴纳16.59万元。

2. 关于违规公款私存私转、设置账外账等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2014年已经注销以张金利名义开设的存款账户,并将现金日记账余额全部转入省政协干部培训中心工行省新支行的基本户,严禁再次发生公款私存私转现象。二是贵州政协报社制定出台《贵州政协报经营管理中心内部工作管理办法》和《贵州政协报经营管理中心广告业务提成及年度奖金内部再分配管理办法》,要求经营中心从2015年10月起在广告业务提成及财务台账管理、合同签订及管理、资料归档等严格按照《贵州政协报经营管理中心内部工作管理办法》和《贵州政协报经营管理中心广告业务提成及年度奖金内部再分配管理办法》执行。

3. 关于财务账目做账不规范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报销票据审核严格按《贵州省省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标准执行,出差必须附分管领导审批意见或方案及相关票据,对于超标准开支一律不予报销。二是加强内部财务监督和控制工作,办公厅和机关所属事业单位要严格执行省级财政资金使用和管理相关规定,不私存私转,不使用大额现金,全面推进贵州省公务卡结算制度和对公结算制度。

三、 巡视整改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格对照巡视意见,紧紧盯住整改重点,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推动机关干部作风持续好转。

(一)持续深入地抓好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视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项目,紧盯不放,形成强有力的震慑作用,确保整改取得实效。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二)全面落实反腐倡廉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机关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纪检监察组要积极协助党组开展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监督责任,聚焦中心任务,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切实履行好党内监督职责。

(三)着力构建反腐倡廉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用制度管人、管物、管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继续开展反“四风”专项整治活动,大力加强省政协机关作风建设,坚定不移地反对腐败,全面推进省政协机关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进一步树立政协机关清正廉洁、风清气正的良好形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86823441

邮编:550004

编辑:薛鑫

关键词:贵州省政协机关 贵州省政协机关党组 巡视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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