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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瑛:关于提高基层政协协商议政质量的探索和研究

2019年12月10日 16:16 | 作者:孙瑛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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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科学地回答了人民政协事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方向性、全局性、战略性重大问题,为新时代人民政协事业发展提供了科学理论遵循和行动指南。近年来,吴忠市政协主动适应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在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过程中,把提质增效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不断强化质量意识,着力推动各项工作从注重“做了什么”“做了多少”向“做出了什么效果”转变,针对协商议政当中存在的选题不准、调查不深、研究不透、委员主体作用发挥不充分等短板和问题,着眼于新时代政协工作高质量发展,着力加强提高协商议政质量方法途径的探索和实践。

吴忠市政协主席  孙瑛

吴忠市政协主席 孙瑛

一、 抓选题,正确处理“三个关系”,选准选好协商议题

科学选题是提高协商议政质量的重要前提,既关系着协商议政的方向,也影响着协商活动的成效。在协商议题选择上,我们始终坚持“党政关注、群众期盼、政协所能”的选题原则,着重处理好“三个关系”,确保协商议政方向不偏。

(一)正确处理好“全和精”的关系。政协工作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需要广泛关注,全面参与,但平均用力,难免就会出现主次不清、顾此失彼的情况,找不到与党政工作的最佳契合点。在确定协商议题时,我们始终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在广泛征集委员、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等方方面面的意见的基础上,坚持面向社会征集议题、邀请党政部门推荐议题、组织政协参加单位筛选议题,统筹考虑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民生改善中的突出问题,注重做好结合文章,在保证面上覆盖的基础上,采取主动对接党政领导点题、提交市委常委会议审题、召开政协全体会议定题的形式,反复酝酿磋商,精选协商议题,突出了协商议题全与精的融合,找准了服务党政中心与发挥政协优势的结合点。

(二)正确处理好“多和少”的关系。从实践情况来看,因机构、编制、人员等因素影响,确定的协商议题过多,难免会有力不从心的情况;确定的协商议题过少,就不能充分发挥好人民政协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容易出现期望值与实效性不对等的问题。议题的多和少,关键看成效,关键看协商议政是否有“真金白银”。在议题数量确定方面,我们坚持量力而行,始终凸现高质量协商议政的鲜明导向,紧扣市委、政府全年工作部署和目标任务,根据政协工作特点和实际情况,正确处理好需要与可能的关系,合理确定议题,切实做到“量”与“质”的相对统一,推动协商向数量与质量并重转变。

(三)正确处理好“大和小”的关系。协商议题的选择既要放眼全局,也要注重实际,议题过大,容易出现研究不深不透、对策建议不准不实的问题,缺乏有效的针对性和操作性;议题过小,容易出现研究领域不宽不广的问题,失去实际研究价值。近年来,我们确定了“大境界、小切口”的选题原则,实现了协商议题大和小有机结合。“大”,就是紧紧围绕党政中心工作,着眼事关改革发展的重要问题,努力体现人民政协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定位。“小”就是围绕热点中的冷问题,找准切入点和突破点,便于研深悟透,确保了议题重点突出、易于操作。比如,我们针对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确定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小切口的协商议题,做到了以小见大,多点发力,收到了良好效果。

二、 抓调研,重点把握“三个环节”,打牢协商议政基础

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政协职能的履行、作用的发挥,都建立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开展协商议政前提是调查、基础是研究,我们通过建立前期沟通、制定方案、研究咨询、组织实施、调研总结“五步工作法”,重点把握好“三个环节”,做深做实调查研究。

(一)扎实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政协的调查研究相比于党政部门的调研而言,前期准备工作更为重要,如果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方案不具体,难免会出现部门领着转、委员跟着跑、结果靠汇报的被动调研情况。这些年,我们在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当中,针对专家型、学者型委员相对较少的实际,着重在前期准备工作方面下功夫,每一项调查研究从确定之时就责任到人,通过双向沟通、细化方案、组织培训等措施,加强与党政部门的沟通,邀请部门负责同志或相关专业人员介绍调研课题有关情况,努力使调研的问题更集中、认识更深入、思路更清晰。

(二)完善调查研究方式方法。在我们开展调查研究过程中,因调查研究形式单一、方式方法不灵活,往往会造成调查不深入、研究不透彻,只有多种形式的调查研究才能有效提升调查研究的质量。这些年,经过探索和实践,在保证面上调研的基础上,我们充分运用分散调研、蹲点调研、“解剖麻雀”式调研等不同形式,为全面掌握“第一手”资料、摸清吃透各方面情况、开展高质量的协商议政奠定了基础。脱贫攻坚是全党、全社会关注的重大问题,在此项调研当中,通过面上调研与点上调研相结合、集中调研与蹲点调研相结合等不同形式,既听干部怎么讲,也看群众如何说,既摸清综合情况,又了解典型案例,有效解决了调研深度不够和精度不足的问题,实现了调研形式上宏观与微观、调研内容上“示范点”与“原生态”的有机融合。

(三)加强调查研究工作总结。开展调研总结是保障调研成果的一个重要环节。我们在调研过程中发现,如果总结不充分、沟通不到位,就会带来结论不准不实的问题,收集的数据和信息不够准确、听取的意见建议不够全面,研究成果也就失去了价值。实践证明,形成一个高质量的调研成果,总结沟通至关重要。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我们采取召开调研总结会等形式,针对调研时发现的问题,逐项列出问题清单,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交流,对收集的材料进行综合研判。在加强研究论证方面,广泛听取不同界别、委员、党派和专家的意见和建议,提倡不同观点的交锋交流交融,努力形成有见解、有深度、有质量的调研报告,找到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和途径。

三、 抓委员,积极推动“三个转变”,提高委员协商本领

政协委员是政协工作的主体,人民政协作用发挥在委员、活力展现看委员、事业发展靠委员。在充分调动委员主体作用发挥方面,我们重点从激发委员内生动力着手,积极推动委员在协商活动当中实现“三个转变”,不断提高委员参与协商的思想认识、理论高度和实践能力。

(一)推动委员由“要我协商”向“我要协商”转变。政协“搭台”、委员“唱戏”,委员始终是协商的主体,只有委员积极主动参与协商,才能“好戏连台”。但有的委员在协商平台上有被动应付多、主动发声少,怕说错不敢说、没热情不愿说的情况。激发委员“我要协商”的意识,是一个从里到外、由内而发的过程,只有使委员当好“主角”,协商活动才有生机和活力。近年来,我们积极创造有利条件、搭建有利平台,畅通委员诉求表达通道,广泛宣传委员履职成果,建立健全委员考评机制,让委员在履职实践中深深体会到参与感、获得感、荣誉感、责任感,切实增强了委员主动参与协商的意识。

(二)推动委员由“了解协商”向“我懂协商”转变。政协不是权力机关,参政不行政、建言不决策、监督不强制,但有的委员对政协工作一知半解,对协商认识有一定的偏差,认为政协协商“说了也白说”,形式大于实效,这是对人民政协性质定位的把握不准的一种表现。近年来,我们针对委员对政协工作了解不深不透的情况,着眼在实践中增强委员协商意识,积极引导委员学好政协“必修课”,构建了以“集中开展全覆盖式培训+专委会分组式培训+委员小组课题式培训+调研视察辅导式培训”为内容的“四位一体”培训机制,不断提高培训实效,增强委员对政协工作性质定位的认识和把握,努力让委员成为政协工作的行家里手,为开展高质量协商议政打好思想基础、认识基础和业务基础,有力推动了协商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推动委员由“我能协商”向“我会协商”转变。政协发挥协商作用不是靠说了算,而是靠说得对,说得对就是委员建言献策能力水平的体现。虽然委员在协商平台上可以畅所欲言,但有的委员建言平平淡淡、大而化之,有的委员却能一语中的、切中要害。“会协商”就是要做到言之有物、言之有理、言之有方,关键是要把握好角色、把握好主题、把握好节奏、把握好方式、把握好立场。近年来,我们在增强委员“会协商”能力方面,做了一些有益探索,在全体委员中开展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学习培训、提交一件提案、参与一次调研视察、反映一条社情民意信息、办一件实事好事”为主要内容的“五个一”活动,建立了主席班子成员联系常委、政协参加单位、委员小组及委员企业的“四联系”制度,营造了“爱岗敬业在先、发挥作用在前,为民履职在先、建言献策在前,主动作为在先、实干担当在前”的良好氛围,推动了委员在履职实践当中协商能力和水平的提升。

四、 抓机制,着重强化“三项措施”,推动协商取得实效

健全完善的工作机制是确保协商活动健康有序、扎实开展的重要保障。在为社会各界实现有序政治参与创造条件方面,我们着重强化“三项措施”,积极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建立互动交流机制,防止协商成果止于会场等现象的发生。

(一)积极构建协商议政平台。人民政协集协商、监督、参与于一体,协商的形式是丰富多样的,不能拘泥于刻板的模式。近年来,我们在抓好全委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协商的基础之上,先后建立了10个民主监督小组、11个委员活动小组、35个委员基层联系点,多方搭建委员履职平台,积极开展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创新互动协商新形式。如在提案办理协商方面,我们探索开展“双评双促一提升”活动,即:通过提案承办单位评议提案质量、提案人评议提案办理质量的方式,积极拓宽提案委员与承办单位面对面协商渠道,促使提办双方增进办理共识,一定程度上改变了“重答复、轻落实”、搞“体内循环”以及提案办理信息不通畅等制约提案办理工作的瓶颈问题,提升了提案工作水平,增强了委员协商的积极性。

(二)努力营造良好协商氛围。协商就要真协商,真协商就是要营造宽松民主的协商环境,鼓励不同意见交流和讨论,真正形成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氛围。我们在开展协商议政当中,始终坚持“不抓辫子、不扣帽子”,把求同存异、理性包容贯穿始终,把实事求是、敢于直言贯穿始终。每次协商前,及时向委员预告协商事项、提供协商议题资料,并通过情况介绍、主题发言、即兴发言、讨论交流、现场互动等形式,着力营造民主协商、平等议事的浓厚氛围,积极倡导热烈而不对立、尖锐而不极端的交流讨论,为委员创造宽松环境,引导委员想说话、敢说话,广泛集中智慧,不断增进共识。

(三)健全协商成果转化机制。协商有没有含金量,关键看成果采纳、落实程度,这既是协商议政的落脚点,也是衡量协商议政质量的重要方面。为保证协商成果真正落地生根,我们着重改进和完善成果报送、跟踪问效两方面的工作。在协商成果报送方面,对协商形成的意见建议,灵活采取协商报告、建议案、提案、社情民意信息等形式,及时报送党委、政府,推动有关意见建议进入决策程序。在跟踪问效方面,着重建立督导和反馈两项机制,加大跟踪问效力度,及时商请市委、政府督查协商计划的办理成效,对协商成果定期进行“回头看”,对协商成果的办理落实情况及时进行跟踪了解。比如,在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协商当中,我们根据市委主要领导对协商成果的批示意见,就协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办理落实情况,再次进行专题协商,及时了解有关情况,并向参与协商活动的各党派团体和委员反馈协商意见建议的采纳吸收情况,推动形成完整的议政链条,从制度上保障协商成果落地。

总之,在提高协商议政实效方面,吴忠市政协做了一些探索和改进,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新时代对政协工作的要求相比,还有许多不到位的地方。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的理论、方法来指导协商议政实践,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切实将学习研讨成效,体现在加强和改进政协工作上,落实在协商议政实效上。(作者孙瑛系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协商 委员 商议 政协 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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