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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和平崛起时的邓小平 时任全国政协副主席荣毅仁称:“坦率真诚”

2014年07月21日 10:17 | 来源:三联生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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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淳一回顾这部法律,“当时的法律规定非常原则,因为中国还没有外资进入的足够经验,特意把原则制定得相对简单。而后,国务院又制定了相关条例。但可以说,这部法对吸引外资到中国起到了历史性的作用”。

  6月28日,会见日本公明党委员长竹入义胜时,邓小平谈到了这部即将由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时说,“这个法不是完备的,因为我们还没有经验,与其说是法,不如说是我们政治意向的声明”。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及其他六部法律,在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6月18至7月1日)上获得通过。中国制度与秩序的重建,自此走上正轨。

  3月30日,在党的理论工作务虚会上,邓小平发表讲话,强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四项基本原则随即成为邓小平准备全面推广的改革开放的稳定基础。

  理论务虚会从1月18日开始,到4月初结束。前一年10月14日,邓小平在听取解放军总政治部负责人汇报时说,叶剑英提议召开理论务虚会,索性摆开来讲,免得背后讲,这样好。这一背景,中央党校教授沈宝祥解释说,“三中全会前,几位坚持‘两个凡是’的人士在中央工作会议上表示,不同意以实践标准检验毛泽东晚年的错误的立场,受到与会者的严肃批评。但由于会议内容多,未能拿出更多时间讨论他们提出的问题,中央决定在三中全会后召开理论工作务虚会,将有关理论宣传人士集中起来,深入讨论,搞清是非”。

  从时间顺序上看,真理标准讨论,最初源自江苏学者胡福明的一篇文章《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这篇文章写成于1977年9月,并投到了《光明日报》。促成胡福明写出这篇文章最主要的动因,是那年2月,《人民日报》、《解放军报》、《红旗》杂志发表社论,提出“凡是毛主席作出的决策我们都坚决拥护,凡是毛主席的指示我们都矢志不渝地遵循(两个凡是)”。胡后来解释说,“这两个‘凡是’出来后,把整个拨乱反正压下去了,平反冤假错案不可能搞了,那不是给你当头一棒吗?”但是,文章寄出去了4个月,胡福明仍然没有收到任何回音。这一年11月,中央党校复校,胡耀邦任副校长主持党校工作。原中央党校教师孙长江回忆说,“胡耀邦要重新研究路线斗争,他讲过一个报告,检验路线斗争的标准,一个是要看实践,以实践作为标准;一个是要看完整的、准确理解毛泽东思想。当时提出了两个原则,反应很好啊,因为他不仅强调讲毛主席,还讲实践,这证明比以前有很大进步了。学员都鼓掌,耀邦也很得意,就说我这个讲话怎么样?后来我说,你这样讲,学员就发生误解,以为检验真理有两个标准,那就不行了。两个标准怎么办呢?如果这件事违反实践,但是符合毛主席思想,那怎么办?那就没有标准了。”事实上,孙长江的这番思考是直接讲给他的同事吴江的,吴江把这个想法跟胡耀邦谈了。胡耀邦说那你们写一篇文章,就讲实践。这个时候,《光明日报》送来了胡福明的那份稿件。经过反复修改,定名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的这份稿件,1978年5月10日终于在中央党校内部刊物《理论动态》上刊出,次日《光明日报》公开发表全文,新华社当天即向全国转发,12日《人民日报》、《解放军报》又予以全文转载。此文刊发,“两个凡是”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形成最尖锐对峙。

编辑:刘爱梅

关键词:邓小平 中国 美国 哈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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