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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十二届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大会发言(摘登)

2014年10月30日 10:50 | 来源:人民政协报-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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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政协常委蒋作君代表致公党中央的发言:

  积极推进《基本医疗卫生法》立法

  为进一步推进我国卫生法治建设,用法治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建议制定《基本医疗卫生法》。

一、 充分考虑《基本医疗卫生法》立法的现实基础。建议《基本医疗卫生法》要紧扣“基本”,立足我国基本国情,总结我国卫生事业发展的基本经验,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需求。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代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体现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治国理念,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大局,是《基本医疗卫生法》的立法宗旨。建议将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卫生事业发展的成功经验、成型模式和成熟做法以法律形式固化,使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在法治轨道上健康持续发展。

二、 深入探讨《基本医疗卫生法》立法的相关理念。基本医疗卫生法立法首先要明确基本医疗卫生的范畴、卫生方针和保障基本医疗卫生的各责任主体及其权利与义务。关于基本医疗卫生的范畴,建议在国家、社会和个人可承受范围内为国民公平提供健康所必需的医疗卫生服务,让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民众的健康“兜底”。在卫生方针方面,建议按照十八大的精神,进一步明确为“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坚持以农村为重点,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依靠科技进步,强化人才支撑;广泛动员全民参与”。基本医疗卫生法也要对政府、医疗卫生机构、社会和居民在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予以明确。

三、 重点关注《基本医疗卫生法》立法的基本举措。建议在《基本医疗卫生法》的立法中,要以实实在在的具体举措保障人民群众四个方面的基本需求。一是使人民群众少生病。建议制定《健康守则》,进而制定《健康条例》,积极开展健康管理,预防疾病。这是解决13亿人健康问题最有效、最经济、最现实的方式。二是使人民群众看得上病。建议强化政府对各类医疗机构设置的规划,加大投入办好政府医疗机构。加强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完善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尤其要加强贫困地区、偏远地区、民族地区的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和服务能力建设,使广大城乡居民能就近看得上病。三是使人民群众看得起病。建议健全医疗保障体系,建立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其他多种形式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为补充、覆盖城乡居民的完整的医疗保障体系,加强制度的顶层设计和三种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统筹,建立和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积极实施国家公共卫生项目,使人民群众看得起病。四是使人民群众看得好病。建议实施“科教兴医、人才强医”战略,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全科医生制度,要以政策的吸引力重点解决基层卫生机构人才问题,使人才“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要大力推进卫生科技创新,促进新药和新型医疗器械的国产化,提升以医疗技术为支撑的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使人民群众看得好病。

编辑:于玮琳

关键词:全国政协十二届常委会第八次会议 发言摘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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