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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献策残疾人权益保护

2015年05月18日 09:52 | 来源:人民政协网-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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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政协委员、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朱建民:

  建立残疾人补贴条例

  2013年,党中央国务院提出了残疾人与全国人民同步小康的战略要求,确定了到2020年残疾人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的战略目标。我们认为,建立残疾人补贴条例和依法推动残疾人就业,是实现“残疾人与全国人民同步小康”战略目标的根本保障。

  为此建议:依法建立和实施残疾人补贴条例。宪法第45条规定:“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其核心应该是政府提供合理的生活补助和津贴,提高残疾人参与社会和融入社会的能力,实现残疾人全面发展。因此建议立法确定政府在残疾人补贴制度中的主导地位和作用,确定政府财政预算负担残疾人补贴的法律依据,依法保障残疾人最基本生活与发展的财政来源。立法建立残疾人普惠加特殊的社会福利机制,即残疾人首先享受国家规定公民的低保和医保等普惠福利待遇。在此基础上,还应享受“因为特殊,所以给予特殊对待”的特殊待遇。普特结合、不相抵消。立法规定残疾人的特殊待遇。

  依法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和残疾人就业条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应率先依法按照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依法贯彻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依法保障残疾人平等就业的机会和权利。依法监督和完善国家资金扶持、税费减免、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专产专营等残疾人就业保护政策的有效实施。加大国家在财税政策方面对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企业和机构的优惠政策,尽快提高增值税和所得税的抵减标准,引导和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

 

编辑:薛鑫

关键词:全国政协委员 残疾人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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