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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政协2015年重点提案公示

2015年12月16日 15:21 | 来源:昆明信息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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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125011】关于完善我市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制度的建议

提案人:九三学社昆明市委

承办单位:市环保局

内容:

2003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中国第一部涉及环评制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对环境影响评价及其公众参与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2006年2月5日,国家环保总局又出台了《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对建设项目环评中环境信息的公开、公众参与的组织形式,如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的程序等做出了进一步详细的规定,增强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公众参与的可操作性。 

近年来,昆明市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环评机构及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加之公众环保意识不断提高,积极参与到环境环保当中的公众人数不断增多,使得昆明市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但是,目前昆明市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中还存在很多问题和不足。

因此,昆明市在环境影响评价中进一步健全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和方式、强化提高公众参与作用,已势在必行。

一、 昆明市环境影响评价中公众参与现状 

昆明市2010-2013年4年间累计共进行了1073个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其中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622个建设项目均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执行率为100%;其余451个编制环评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由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未作要求而未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昆明市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主要采用调查问卷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调查对象为公众个人及单位团体。除此之外,有100份环评报告书采用张贴公告的方式公示信息,其中59份报告书还采用了网络发布公告的方式公示信息。张贴公告的地点主要为项目周围社区、村镇公告栏及项目建设区域周围。网络发布共计在9个不同的网站进行了59 次信息发布,其中环评机构网站4个发布20次。

二、 我市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存在问题

1. 公众参与范围较窄。根据昆明市2010-2013年环保信访投诉情况分析结果,4年内累计共有545起投诉记录,属于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是登记表的项目有178项,占投诉比例的32.66%,涉及18个不同的行业。其中餐饮业投诉最多,共计60起,占投诉比例33%。 

2. 信息公示效果较差。昆明市100份报告书均采用了张贴公告的方式进行信息公示,59份报告书还采用在网络上发布公示的方法公示信息。但是,在这些建设项目中公众均未主动提出意见,且部分项目的被调查公众对项目的知晓情况往往不足30%。信息公示时间较短,仅为10天;信息发布渠道不合理,多为公司网页及环保专业网站,普通公众根本不会进入此类网站,导致挂网公示形同虚设;发布内容设计缺陷,在项目对环境的危害、污染情况及潜在的环境影响等方面含糊其词,避重就轻。 

3. 公众参与方式单一。对昆明市100份环评报告书进行的统计分析发现100份报告书均采用了调查问卷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参与方式完全由规划或建设部门决定。 

4. 公众参与环评的保障机制不完善 。根据现有规定,只有那些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才要求公众参与,而对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或影响很小,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或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则不做公众参与的要求;公众介入环评的时机较晚,参与的阶段较少;如果规划编制单位、项目建设单位及环评机构对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认识不足,其积极性未调动起来,在所承担的环评工作中不主动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时,谁来对他们进行问责?还有,当公众的意见不一致,或者出现分歧的时候,谁来做最终的决断?这在《暂行办法》中无明确的规定。 

5. 公众参与缺乏主动,政府倡导仍是其主要形式。在我国,大多数公众参与不是公众的自觉行动,而是在政府推动和倡导下进行的。这也就造成了公众对待环境改变较难有自己的独立立场。公众参与的领域尚未触及和延伸至对环境决策的参与,而真正意义上的公众参与的主要目的,是实现公众对环境改变所产生的影响进行评价和有效监督,使其更加符合人类发展的方向。 

6. 公众参与的真实性较低、参与权限小。现在能够对环保事务产生影响作用的主要是政府、企业和环保工作者;而真正的受环境变化影响的受众却很少能发出自己的声音,或者是找不到申诉对象,没有机会说,或者是不知情,不知从何说起。项目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 使公众没有申诉的平台,无法对项目提出合理化建议,给人以走过场的形式,削弱了公众参与的作用,这其实也是公众参与制度本身的缺陷。 

三、 完善环境影响评价中公众参与制度的对策建议

1. 扩大环评公众参与适用范围。对编制环评报告书、环评报告表、登记表等,可按不同的程序来进行公众参与,环评表和登记表可采用相对简易方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但不能缺失,这就必须在有关环评及其公众参与制度中加以明确和完善;环评中必须要求所涉公众参与,即每一个环评中都需要公众反映他们的意见,参与到其中,为其利益而行使合法权利。 

2. 进一步完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制度。延长信息公告和征求意见的时间期限,该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确定合理的信息公告时机,项目立项和大纲阶段即可开展信息公告;合理确定信息发布方式,根据项目所在区域、行业类别合理选择信息发布的方式和渠道,提高信息公开覆盖效果,达到公示成本最低、效果最好的目的;优化信息发布内容设计,增加公众环境影响评价的概念、工作的程序、公众在该项工作中的作用及重要性。 

3. 改进公众意见调查方式、完善公众参与方式。通过初步的公众调查问卷,发现公众对项目环保问题普遍存在疑虑(如调查问卷显示有20%以上的公众不清楚或不支持项目建设),则应召开座谈会、论证会或听证会将项目的环保相关情况向公众进一步解释说明和交流讨论。 

应规定除可以论证会等形式征求专家意见以外,还必须征求受项目影响的公众意见。同时,应规定公众参与代表资格审查制度,即对公众代表和专家的代表性进行审查。 

4. 加强技术审查。形式审查,凡是应当开展公众参与工作未开展的一律不予受理。 

抽样复核,可对公众参与调查对象进行抽样调查,如抽取10%的调查公众进行复核,对于重大、重点敏感、热点项目应适当提高抽样比例。 

技术审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的全过程审查,分析公众参与工作程序、信息发布、信息调查等方面的合理性 。

通过上述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昆明市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机制和方式,由此强化提高公众参与作用,使其更具代表性、广泛性和实效性。把昆明市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4、 【125050】关于市级行政中心呈贡新区配套住宅区成立社区居委会的建议

提案人:致公党昆明市委

承办单位:呈贡区人民政府

内容:

市级行政中心搬迁呈贡区配套住宅作为昆明市行政中心搬迁的重要建设项目,极大地方便了区域内人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但同时,由于配套设施不到位,管理方式不合理等原因,小区的功能没有得到进一步发挥。

一、 住宅区现状

市级行政中心搬迁配套建设项目呈贡住宅区按照“统一规划,市场运作,规范操作,购房自愿”的原则,由昆明百大集团野鸭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云南俊发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奥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开发。

A地块(白龙潭小区)位于昆明市呈贡区东部,共分三个地块,规划总用地约2000亩,住房套数约5000多套,总建筑面积约100万平方米。B地块(滇池星城小区)置换用地位于昆明市呈贡区乌龙片区,规划总用地约2000亩,住房套数约5000多套,总建筑面积约100万平方米。

两个地块因现阶段小区入住率不高,尚未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暂由云南百大物业管理公司、云南俊发物业公司和云南奥宸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小区物业的前期管理。

就社会事务管理而言,2013年呈贡区政府要求将入驻到呈贡区的高校及市级单位的社会事务管辖进行调整到各社区。现在,洛龙街道根据规划界线情况将A区住宅小区划给所辖的洛龙社区管理,乌龙街道也将B区住宅小区划给乌龙街道管理。

二、 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责任不清,管理主体不明确。一是现在管辖两个住宅小区的洛龙社区和乌龙街道无法进行有效管理。市级行政中心近百余家单位,社会事务管辖范围调整相应的配套方案及资金也不明确,而每个社区居委会仅20余人无能力管理管理市级行政中心及住宅小区。在具体工作中,如涉及单位及户籍地审批的,则需要社区居委会、本人所在单位和物管三者盖章审批的情况。二是两个小区都未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业主权利得不到保障,履行义务也不到位,业主与物管关系紧张。一方面因小区现入住率低,小区物业管理费自交房以来一直存在收缴率低的问题,加之社会成本,人工成本,管理成本的增加,物业公司近年来处于亏损状态,现已有物业管理公司提出退出小区管理。另一方面,很多业主反映物管服务不到位,存在煤气、水电、有线电视不通等情况。

(二)基础配套设施不全,服务不到位。从整个呈贡新区建设角度看,新昆明建设正从“翠湖时代”迈向“滇池时代”发展,经过10年建设,呈贡新区已初具规模,但整个呈贡新区的教育、医疗、商场、文化等配套设施相对滞后,对区域内居民的生活、工作、学习产生了一定影响。对住宅区本身而言,由于没有业主委员会,现在管辖住宅区的两个社区委员会又不能正常发挥作用,许多居民自治事项和社会事务无人料理,导致缺乏社区办公场所、社区养老、社区卫生、警务室、文体活动室、便民服务中心等基本配套服务设施,也是住宅区“入住率”一直不高的原因之一。

三、 意见建议

(一)整合资源,明确权责,加强对住宅区的服务和管理。一是按照属地管理的相关政策,依法、依规分别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于A区和B区两个住宅小区属于单位型社区,为了集中便于管理,建议分别成立A区住宅小区和B区住宅小区新的独立的社区居委会,并由洛龙街道和乌龙街道向呈贡区报批。二是整合资源,社区居委会和业主委员会实行“二套班子一套人马”,协调小区公共服务配套房屋,集中地点办公。采取市、区财政核拨,所属街道办事处补贴和所在单位赞助的方式,保障社区居委会和业主委员会正常运转相关经费。三是明确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管职责,配齐社区工作人员,加强培训,着力提高社区服务水平。

(二)以社区居委会为载体,突出三大功能“寓管理于服务”。一是突出“便民服务”功能。坚持把能延伸到基层的行政职能集中到一个窗口,一站式办结养老和医疗保险、社会救助等日常事务。二是突出“文体娱乐”功能。社区居委会的运行始终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加强室内、室外文体娱乐场所建设,定期组织文体活动,丰富居民文化生活。三是突出“综合治理”功能。坚持警力有限、民力无穷,依托社区警务室,形成了治安协防队伍专群结合、群防群治的新格局,完善居民自治。

5、 【125274】关于大力推广立体车库,解决小区停车难问题的建议

提案人:叶明 委员

主办单位:市交运局

协办单位:市规划局 市住建局 市公安局

内容: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汽车消费增长以及伴随的对停车位的消费增长十分迅速。相对于静态交通规划的落后,居民小区“停车难”的各种日益尖锐,产生了许多的问题和矛盾,解决停车难成为居民小区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

立体车库也称机械式停车设备,具有成本低廉、空间利用率高、环保节能等优点,不仅缓解城市停车难题,还可以为降低碳排放做出贡献。由于机械式停车设备具有独特的优越性,在最近几年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仅2012年,全国销售机械立体停车泊位数就达到404133个,获得国家质检总局机械式停车设备生产许可证资质的厂家现已多达200余家。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行业年平均增长率达到25%以上。当前,济南、西安、武汉、郑州等地推出的立体车库扶持政策,推动城市立体车库快速发展,其中以西安的立体车库发展最为迅速。据最新的行业相关数据统计,西安成为机械式立体车库新增泊位速度最快的城市。杭州市早在2010年出台了《杭州市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停车场(库)自己补助办法》,其中关于立体车库补贴的内容主要有:原则上按建安成本的25%进行补助。补助资金有市区二级分别设立专项财政资金各按50%配比组成,财政补助必须用于对外开放的公共停车设施建设。该补助办法彰显了杭州特色的立体车库产业化道路,极大地缓解了杭州市的停车难问题。而完全可以预计的是,未来我国城镇化进展的加快和土地资源的紧张这两大矛盾,还将导致机械式停车设备行业继续表现为爆发式增长形态。

虽然立体车库有上述优点,目前已经成为城市建设必须考虑的停车解决方案,前景发展也很诱人。但是目前立体车库的发展还存在很多问题,在国内的推广和发展不平衡,面临亟待解决的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1. 在国家层面,三部委出台了《关于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及管理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的出台对于引导城市停车设施发展,加强城市停车管理,规范停车收费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缺乏可操作性。

2. 高速增长的市场需求和目前停车设备行业技术现状和产品质量并不协调,市场大量充斥的是国外淘汰的技术和仿制的低端产品,用户体验欠佳,造成了立体车库推广难的困境。

3. 没能建立健全机械停车行业标准化体系,目前一些行业标准亟待更新与修订。没有从以建立起机械立体停车库的建造标准入手为基础,再制定机械式停车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维护保养以及运行管理的标准,特别是还没有制定停车设备的服务标准,能耗标准等。

4. 立体车库补贴以及立体车库扶持政策,虽然解决了暂时缓解了停车难题,但是更加剧了立体车库发展的失衡,升降横移式的立体车库已经出现局部过剩的苗头。例如,山东是立体车库生产大省,几乎每个地区都有立体车库生产企业,仅山东省内的几大立体车库生产企业的产能已经基本可以满足全国的销量。

为维持立体车库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我们建议:

1. 在立体车库扶持政策的基础上,加强行业前景分析和立法调研,立法发展立体车库。

2. 采取政府投资或者引入民间资本投入的模式建设立体停车库行业,有效解决群众停车难的问题。

3. 在建设立体车库前必须进行市场调研,为立体车库建设制定参考和依据。市场调研的内容首先是对居民区内汽车拥有量,车型,停车时间段,高峰期车辆等内容进行统计。其次是对居民小区周围停车场的空置率和道路停车情况进行调研,合理估算立体车库建设的规模。设计调查问卷对居民建设立体车库的意愿进行调查。调查的内容应包括用户的购买力,可以接受的价位,可以接受的车位月租,是否是长期停车等。最后是咨询行业内专业的立体车库制造商,征集合理停车方案,对立体车库成本进行预算。

4. 规划、交通、住建、消防等相关部门需要加强研究和协作,在立体停车库的规划报建,产权问题,相关规划设计规范、消防规划的技术标准和立体车库的设计方案等方面进行规范和指导,同时在立体车库的建设地价、经营收费标准、建筑物停车配建指标等方面制定相关监管政策及合理的价格政策进行明确和指导。

编辑:薛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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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昆明市政协 昆明市政协2015年重点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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