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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成立25周年:与改革同行

2016年11月01日 18:13 | 作者:杜军玲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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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有企业到国有资本。上个世纪90年代初,中改院率先提出了“从国有企业向国有资本过渡”的改革建议。其中包括:加快实现从国有资产管理向国有资本管理的根本性转变;从国有企业数量目标的追求转向国有资本总体效益的实现;建立国有控股公司,着力培育国家“种子队”;优化国有资产管理,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等。

建立以股份制为主体的企业结构,是中改院在上个世纪90年代初就提出的建议。中改院在全国率先举办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培训班,培养了全国最早的一批股份制经济规范化运作人才。一些学员后来成为各地股份制改革操作中的骨干力量,中改院由此也被喻为全国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的“黄埔军校”。90年代中后期,中改院推动职工持股改革,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职工持股制度”系列建议报告,举办大批培训班,在实践中产生了积极的影响。1998年,中改院提出建立完善国有企业治理结构的建议。1999年,中共十五届四中全会文件起草小组调用中改院刚形成的《中国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研究》报告,用作文件起草的重要参阅件。

进入21世纪以来,中改院提出“以公益性为重点调整优化国有资本配置”的建议。一是对国有资本布局进行战略性调整,把更多的国有资本投向涉及公共福祉的领域;二是加大国有资本的分红比例,建议到2020年国有资本分红比例提高到25%~35%。这一建议与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国有资本上缴公共财政比例不低于30%的改革目标吻合。

以解决不良债务为重点加快金融体制改革。1991年,中改院承办“中国金融体制改革国际研讨会”,就中央银行的独立性、货币政策工具、政策性贷款和外汇体制改革等提出了一系列政策建议,被相关决策机构采纳。1992年,完成“走向可兑换货币”研究报告,提出人民币先实行经常项目可兑换,逐步过渡到完全可兑换的建议。1995年11月,形成“以解决不良债务为重点加快商业银行体制改革的建议(30条)”,提出通过债务托管解决不良债务,推进银行商业化、股份化的建议。这项建议引起国家有关部委的高度重视,原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领导对此组织专人讨论研究。

建立新型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大任务。中改院建院之初就高度关注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早在1991年,中改院就对社会保障问题进行了系统研究,提出了“以公积金为主、个人账户为辅”逐步过渡到“以个人账户为主”的中国社会保障模式。1992年,提交了“建立海南新型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方案,成为海南省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重要蓝本,也引起全国其他省份的高度关注。

宏观调控体制改革。1993-1995年,在我国经济进入高速增长的快车道,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扩张过猛,通货膨胀居高不下的情况下,中改院提交了“在经济快速增长中有效地抑制通货膨胀的五十条建议”,受到相关部委的高度重视,被国家有关部委在制定政策时大篇幅采纳。

走向开放竞争的基础领域改革。1998-2003年,中改院连续举办了五次关于基础领域改革的国际论坛,重点讨论电信、电力、铁路、民航等垄断性公共部门的市场化改革,提交了5份基础领域改革的政策建议报告,呼吁打破基础领域垄断、引入竞争机制、推进股份制改造、加快市场开放、引入民间资本。

2. 实现农村土地使用权长期化、物权化、资本化

土地制度改革一直是农村改革的核心问题、焦点问题,也是敏感问题,中改院始终把“三农”问题作为重点研究课题,率先提出重要改革行动建议。

编辑:秦云

关键词: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 成立25周年 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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