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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政协原主席判死缓 受贿超1.4亿人民币

2016年11月11日 14:23 | 来源:人民政协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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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双规

2015年2月,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第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广东省政协原主席朱明国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广东政协原主席判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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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朱明国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严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其中,受贿问题涉嫌犯罪。

朱明国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无视党的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严重违纪违法,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决定给予朱明国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2015年10月29,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审议并通过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朱明国严重违纪问题审查报告,确认中央政治局之前作出的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


编辑:杨岚

关键词:广东政协原主席判死缓 广东政协原主席被判死缓 广东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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