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协·协商>专题 专题

全国政协“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专题协商会发言摘登

2017年07月20日 09:37 | 来源:人民政协网
分享到: 

中国政法大学资本金融研究院院长刘纪鹏:
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关键在制度建设

政商关系,从微观层面、道德规范角度,体现的是官员和企业家个人的关系,从国家职能、法治建设的角度,看的是政府和企业的关系。建立“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关键还是在于打造什么样的政府,建立什么样的制度。

新型政商关系要建立服务型政府,要削减低效和腐败的权力,同时对必要的行政权力,也要关进笼子,有章有法。应建立好的法律、法规来约束行政力量,建议调整立法法,以市场经济、三公原则为基准,以重监管、轻审批作为部门立法思路。

从制度入手建立新型政商关系,还要正视现在政商关系的执法问题,应推动法经济学研究,邀请法经济学专家,大力发展立法评估。建立新型政商关系要缩小立法和执法之间的缝隙,特别是关系到人民生活的法律法规,不能留下寻租空间。

企业与政府的交往,最重要在于信息披露。披露问题有几个重要涵义,一是应该市场化的项目要充分竞争,不能搞特权主义;二是政商财务往来要披露,让人民看到钱的流向,同时接受法律考验。信息披露,不仅要常态化,还要制度化。

编辑:刘小源

关键词:关系 政商 清单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