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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专题协商会发言摘登

2017年07月20日 09:37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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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香港特区政府策略发展委员会委员方方:
以市场化和法制化原则构建良性积极的政商关系

政商关系的核心是三个方面:经济资源的分配、经济活动的监管与服务、经济利润的分配。要处理好上述三方面的政商关系,必须坚持市场化原则和法制化原则。

一、 市场化原则。市场应该在经济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这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既定方向。建议继续强力推进以市场化为导向深化改革的各项政策,在各级党委和政府中形成共识,加大国务院派员督察的力度,抓好落实不松懈;设立“推进简政放权、杜绝懒政慵政”全国举报专线,发动群众监督。同时利用舆论导向,盯住典型案例,一抓到底,树立新风。

二、 法制化原则。全面依法治国,是构建政商良性互动的重要体制机制基础。法制化原则,主要包含四方面:一是依法对所有各类产权实行以平等为核心原则的保护制度;二是依法对各级政府行政的责、权、利进一步界定清晰;三是依法对索贿、收贿、行贿、公务人员行为不当等情况,实施严厉的司法惩处;四是依法建立对政府公务员正向的激励机制。

编辑:刘小源

关键词:关系 政商 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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