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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自重庆市政协实践探索大讨论:协商民主的行与思

2014年06月30日 10:47 | 作者: 戴娟 栗园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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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县探索

  江津:界别协商补发展短板

  “政协由界别组成,以界别开展协商活动,更能彰显政协特色,发挥政协优势,更好地体现协商民主制度的优越性。”去年3月,江津区政协在出台界别协商规则的基础上,开始实践上的探索。首次启动的大型界别协商,便是组织区民革界别小组的委员们对全区商贸业开展专题协商。

  “商贸业本是江津发展的‘短腿’。把‘短腿’拿来协商,也表明党委、政府对界别协商这一形式的认可和重视。”区政协秘书长田骞介绍,此前区委常委会专题听取了区政协2013年工作安排汇报,并确定将商贸业发展作为协商内容,同时希望政协多提真知灼见,共同把“短板”补齐、“短腿”做长,促进第三产业快速发展。

  “参加本次协商活动的绝大多数是民革党员,他们‘身在事外’,而且敢言、能言,能够提出新颖、独到、可行的意见建议。”作为本次界别协商活动的牵头负责人,区政协副主席、民革江津区委主委唐德玉对协商民主实践充满信心。

  据悉,为推进界别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早在2012年12月10日,江津区政协出台《界别协商工作规则(试行)》,在全市率先对界别协商的活动原则、组织领导、协商议题确定、协商程序和办法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开县:创新开展“一年三议”协商工作

  开县政协今年积极探索民主协商工作载体,全面启动年初商议工作计划、年中商议工作进度、年底商议工作成效的“一年三议”工作,进一步提升民主协商的制度化水平。

  “‘一年三议’议什么至关重要,要是所议的不是群众关心、不是事关全县发展大局的重要议题,势必会让‘一年三议’自娱自乐,流于形式。”开县政协秘书长简圣彬介绍说,对于“一年三议”议什么,开县政协有着明确的要求和界定。

  据简圣彬介绍,开县政协“一年三议”协商工作的内容均由秘书长会议提出,提交县政协主席会议审定,由县政协办公室印送“一府两院”及其相关部门。在内容的确定上,主要是坚持围绕全局、关注重点;坚持党政重视、群众关注;坚持实事求是、推进工作的原则,就“县委工作报告、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县法院工作报告、县检察院工作报告”中所列的工作目标任务,针对普遍关注的工作,择其重点,实行年初商议工作计划,年中商议工作进度,年底商议工作效果。

编辑:刘爱梅

关键词:协商 政协 民主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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