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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事业实现新发展、开创新局面系列报道之二

全国政协开展监督性履职活动 让民主监督焕发看得见的光彩

2016年03月01日 08:32 | 作者:包松娅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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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9日,北京梅地亚两会新闻中心,全国政协第十二届三次会议记者会正在这里举行。

“请问委员,政协该如何加强民主监督职能?”在全世界媒体的关注下,记者关于政协民主监督的问题,打开了五位委员的“话匣子”。委员们坦言,民主监督在人民政协三项职能中确实属于“短板”。政协不具有权力机关法律强制性的监督职能,而是以在各种协商讨论活动中提出意见建议的方式实现民主监督的目的。因此政协各种会议、提案、调研视察和反映社情民意工作中,其实都含有民主监督的成分,问题是这种民主监督的聚焦点够不够,力度够不够?

在全国政协第十二届三次会议的开幕式上,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作常委会工作报告,就如何加强民主监督专门提出,要有计划、有目的、有载体,特别是要注重民主监督的实效。“注重实效”,这成为过去一年贯穿政协民主监督工作全过程的主基调,全国政协就关系国计民生以及地区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不以“说了算”为尺度,以“说得对”为目标,开展了一系列产生广泛社会影响的监督性履职活动。

“问题导向”是“基本思想”

提起全国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亮点,监督性调研的开展当属浓墨重彩的“一笔”。这被认为是全国政协试图破解多年来民主监督短板的一种探索和尝试,是强化民主监督职能的重要抓手。从2015年4月到10月,全国政协办公厅和专门委员会分别赴16个省(区、市)组织开展了12项监督性调研,推动了一系列问题开始破题并解决。

很多参加过监督活动的委员都知道,监督性调研不同于一般性调研的关键在于“监督”起来的一个“难”字。难在找问题、挑毛病,难在情况不明、是非难断,难在作批评、找难堪,难在被监督方不乐意、不配合、不接受。这也是民主监督工作长期薄弱的一个重要原因。监督性调研则把政协、监督、调研、协商这几个元素有机结合起来,成为了大家乐见的一种“监督”方式。

“矛盾的交错点、利益冲突处,是监督性调研选题关注的方向。”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驻会副主任侯建民认为,问题导向是监督性调研选题的“基本思想”,选题在哪里?在中央文件明确的民主监督内容里、在政协年度协商计划和党组工作要点里、在领导同志有关批示里。

针对选题是否可以随时展开调研,“时机”是重要决定性因素。在侯建民看来,选题中涉及的法律法规已列入立法调研、立法修订计划中;涉及的重大方针政策及领导批示都已实施了一段时间;涉及的与群众利益相关的问题是委员反映强烈且有一定调研工作基础的,均属于时机成熟。

事实也的确如此,在全国政协12项监督性调研中,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情况;小型农田水利、重大科技专项、特殊教育等中央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关于腾格里沙漠污染治理等领导批示的落实情况;关于环卫工人权益保障、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隐患等提案的办理落实情况等选题,凭借“切口小、立意高、角度准”,实现了政协民主监督的可操作性,并最终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编辑:薛鑫

关键词:全国政协 监督性履职活动 民主监督 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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