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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报告

强化检察监督,倒逼法治蝶变

2016年03月13日 21:41 | 来源:搜狐社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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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晚间,最高检全文公布《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意见》,强调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对于法律政策界限不明,罪与非罪、罪与错不清的,强调“慎重妥善处理”,以及对强制措施的审慎态度。这与最高检年度报告中相关表述相呼应,同时也是对当下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存在和出现的诸多新问题,表达出的一种审慎态度。

每一个被列举的关键词,在过去一年都曾是爆炸性新闻的主角,社会对其的关注从新闻事件最终走向法律事件,这是一个社会正常运转的关键属性之一。关涉公共利益、影响公共安全、侵蚀国基邦本,法律的应对与跟进是国家和社会秩序的保障。高官落马,从政党组织程序进而转向国家法律措施,立案侦查、提起公诉及至司法审判,检察机关在其中担负的使命有国家法律所明确,及时介入,确保相关案件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推进,行使司法监督权力、代表国家提起公诉,是用法律的手段、法治的方式将国家和社会问题予以制度化解决的关键一步。

冤案纠错,直面问题

还是关键词,陈满、钱仁风、许金龙、杨明,这样一些普通中国人的名字,与整个国家的法治进程建立密切关联,曾经是默默无闻的个体痛苦、人生惨剧,在过去的一年,迎来人生剧情的大翻转。在最高检的年度报告中,这些中国人的名字赫然在列,他们是一个国家司法不堪的往昔,同样也是一个国家的司法重拾公信、直面问题的标志。

防范与纠正冤假错案,是新一轮司法改革借以促发各种制度变革的核心议程之一,近几年来的司法实践,从司法高层到具体事件,伴随着一系列陈年旧案的翻转,人们开始认真审视整个国家司法制度存在的问题,直面个案,更反思制度之失。非常值得注意的是,最高检报告中的各项数据,侧重强调对司法活动监督的“针对性与有效性”,尤其是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机关,不仅有督促立案、追加逮捕和起诉,也有督促撤案、监督纠正滥用强制措施和违法取证,其中各级检察机关督促撤案10384起,监督纠正滥用强制措施、违法取证等侦查活动31874件次,决定不批捕131675人、不起诉25778人。

编辑:秦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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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最高检 法治化 检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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