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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政协出台提案办理协商办法

用制度化成果推动提高提案质量和提案办理成效

2016年10月12日 09:47 | 作者:路强 顾书亮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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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网陕西10月12日电(记者 路强 顾书亮)为规范提案办理协商工作,日前,在陕西省政协十一届54次主席会议上,研究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陕西省委员会提案办理协商办法》,并决定从通过之日起施行。

据了解,《办法》从14个方面对提案办理协商工作进行了细化、充实,将协商民主理念贯穿提案工作全过程,明确了提案办理协商的定义、提案办理协商的内容和形式、提案办理协商的原则。

《办法》指出,提案办理协商是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重要形式,是提案者、提案承办单位、政协组织及有关方面为增进共识、推动政协提案办理开展的协商活动;提案者、提案承办单位是协商主体,政协组织负责做好组织、协调、督促、服务工作,推动提案办理协商广泛多层制度化开展。提案办理协商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工作方针,坚持民主协商、平等议事、求同存异、体谅包容的协商原则,可采取专题座谈、现场办理、网络公开等方式,并加以规范,切实把提案办理协商工作抓实抓活抓好,推动其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

在组织领导方面,明确“省政协主席会议定期研究提案工作,协商督办重点提案。提案委员会加强与省委、省政府督查部门联系,经常就提案办理协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研究,共同推动承办单位把提案办理工作纳入部门工作整体布局,确保提案办理任务按时保质完成。各专门委员会按照分工负责承办分管领导出席的提案办理协商和督办活动。办公厅秘书处负责统筹省政协办公厅负责承办的提案办理任务。”

“加强提案办理协商工作,基点在办理,关键在协商,目的在解决问题。《办法》的出台是陕西省政协健全提案办理协商制度,推动提案办理协商广泛、多层、制度化开展的重要举措,为陕西省政协提案办理协商的开展奠定了坚定的制度基础。”陕西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高小青说。


编辑:秦云

关键词:提案办理 陕西省政协 提案办理协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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