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协·协商>专题 专题

激活力 稳增长 扩就业 促廉政

全国政协“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专题协商会发言摘登

2015年07月13日 10:06 | 来源:人民政协网-人民政协报
分享到: 

  黄艳_副本

黄艳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规划委员会(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黄艳:

  从“闭门清理”走向“开门清理”

  目前,建设工程项目审批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前置审批部门过多,改革面临法律障碍。为此,建议:

一、 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要重视公众参与。应当从闭门清理走向开门清理。

二、 强化法治引领与保障作用。对法律、法规、规章等进行清理,与行政审批清理同步进行。

三、 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通过编制权力清单,逐步实现审批运作流程和操作方法等各个要素的标准化,限制、压缩、规范审批机关的裁量权限。

 

韩康_副本

韩康

  全国政协委员,国家行政学院原副院长韩康:

  建立有广泛民意基础的评估评价制度

  当前,应改革完善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评估、评价机制。

  目前存在的问题是:评估、评价机构的社会公众认同度不太高,评估、评价结果的信息公开水平很低,评估、评价的结果对政府没有实际约束力。为此,建议:

一、 建立混合型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在国务院委托四个“第三方评估”机构的基础上,选择合适的民间机构参与,组成更具民意基础的新型评估、评价机构。

二、 分批分期向社会公开评估、评价结果,特别是政府和社会都共同关注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举措,让客观数据说话,最有说服力。

三、 实行内外有别的评估、评价报告制度,一般性的评估、评价信息应及时向社会公开,一些比较敏感问题的评估、评价报告不公开,只做决策参考。

 

高鹰忠_副本

高鹰忠

  全国政协委员,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高鹰忠:

  改革应处理好三对关系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应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处理好三对关系。一、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进退关系。政府应减少行政许可事项,工作重心由行政许可变为事后监管。二、处理好上与下关系。涉及行政审批内容的改革应从国家层面调整,地方各级政府应在行政审批方式上探索创新。上级部门尽可能把行政审批权限下放到基层,同时强化行政审批事中监管。三、处理好外与内关系。对外做减法,应放尽放、能简则简;对内做加法,做到日常评价、传导责任。

 

李书福_副本

李书福

  全国政协委员,浙江省商会副会长,浙江吉利控股集团董事长李书福:

  减少行政审批 促进新能源汽车发展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还有很大空间,还需要坚持向深处着力、精准发力。

  从汽车行业的角度建议:一、全国都应响应国家号召,发展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上牌不限制数量,不设行政审批,让全国各汽车企业能够制定长期计划,不搞短期行为。二、电动汽车租赁不要有指标限制,建议取消行政审批,规范税收征缴,把发展电动汽车租赁产业纳入法治化轨道。三、要提高简政放权的“含金量”。

 

编辑:薛鑫

关键词:全国政协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发言摘登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