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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提高扶贫实效

2016年06月24日 09:52 | 作者:包松娅 王硕 谢靓等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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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携手”需注重“软建设”


在23日举行的全国政协十二届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小组讨论中,多位常委、委员提出,当下,扶贫事业要大力发挥企业、社会组织的力量,构建其发挥作用的制度政策和社会环境。

“企业力量不仅是政府、社会组织的补充,更是扶贫开发当下乃至长远的重要力量。”全国政协常委、上海市政协副主席高小玫的观点,让与会委员们频频点头。“企业除具有强大资源,财力之外,企业家的创新和效率特质,有利于脱贫攻坚经济和社会目标的实现;同时,除了积极捐助资金,各种项目开发、教育援助等都是为贫困地区建立‘造血’功能的重要保障。”高小玫说,需要提高认识,将企业力量作为与政府责任、财政资金并行的扶贫力量。

全国政协委员、山西省政协副主席刘滇生曾参与过许多扶贫工作。他在调研中发现,没有科学的、有针对性的扶贫规划是扶贫工作的软肋。他建议应让专业团队主导,充分发挥有关企业技术先进、建设规范、运营管理科学、投融资有效的综合优势,采用集资、融资如PPP、BOT、TOT等模式全方位提升扶贫地区生态环境状况。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副理事长甄砚将注意力放在推动社会组织参与问题上。她深切感受到社会组织在近年来已成为全面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特别是在配合精准扶贫攻坚战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截至2015年11月底,全国社会组织已超过60万家,2015年公益支出超过300亿元,有1095.9万人次在社会服务领域提供了志愿服务,正逐步构建从基本生存需求与长远发展需求,从硬件改善到软件改变,从必要输血与主动造血紧密结合的扶贫体系。”

在全国政协常委、中国侨联副主席李卓彬看来,未来挖掘发挥侨界资源优势也是发挥企业和社会组织作用的重要方面。“中西部地区市场广阔、劳动力充足及发展潜力巨大等优势不断显现,完全可以更好地打好‘侨’牌、用足‘侨’缘,东西联动、为对口帮扶提供契机。”(记者 王硕)

编辑:秦云

关键词:精准扶贫 精准脱贫 全国政协 十二届常委会第十六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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