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专题聚合专题聚合

提高特殊教育整体水平 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

——全国政协“重视特殊教育”双周协商座谈会发言摘登

2016年11月11日 09:40 | 来源:人民政协网
分享到: 

部委回应


教育部副部长李晓红:

党中央、国务院长期以来高度重视特殊教育。为认真贯彻中央一系列重要部署,教育部与相关部委一起从2014年开始组织实施特殊教育的提升计划,加快推进特殊教育改革和发展。

目前计划取得了以下阶段性成就:一是普及水平显著提高,二是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三是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提高。同时,还存在以下困难和问题:一是特殊教育普及难度愈来愈大,二是特殊教育资源依然不足,三是特殊教育支持保障体系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四是特殊教育教学质量不高。为解决好这些问题,教育部正在会同有关部委编制第二期特殊教育的提升计划。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 抓普及,让残疾孩子普遍享有受教育的机会。进一步对残疾孩子接受义务教育“全覆盖,零拒绝”,按照“一人一案”精准施策的要求,为每一个残疾孩子提供接受义务教育的机会。同时,加快“两头延伸”,着力构建残疾人终身学习体系,不断提高残疾人群体接受非义务教育的比例。

二、 抓保障,努力改善特殊教育的办学条件。按照特教特办的原则,积极研究制定有力的政策措施,推动瓶颈问题的解决。

三、 抓质量,不断提高特殊教育的办学水平。一要强化教师培养培训。扩大特教专业招生规模,加大力度培养师范生的随班就读教学能力,将特教教师全面纳入各级教师培训规划和项目。二要加强课程教材建设。新编改编一套新教材,编制课程实施指南,加强课程资源建设。三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推进“医教结合”,加强普特融通。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李晓全:

近年来,中编办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特殊教育的相关精神。2012年,中编办和教育部、发改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各省级有关部门要落实特殊教育学校开展正常教育和管理工作所需要的编制”、“根据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少、班额小、技术生多的特点,结合地方实际,制定特殊教育学校的教职工编制标准”。

各地编办积极支持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已有13个省区市制定了关于特殊教育教职工的编制标准,在政策上向特殊教育倾斜。由于各地情况差异较大,财政状况也不同,有的地方还需要按照中央的精神,在编制方面尽可能加大对特殊教育的支持。

委员们谈到的医疗人员在编制标准上的分类问题,是通过标准细化,还是给特殊教育机构更多的自主权,各方面意见还不尽一致,可以进一步研究。委员提出的关于完善特殊教育管理机构的问题,中编办将配合教育部做好相关工作。

根据委员们在会上提出的意见建议,中编办将认真做好有关工作,加强对地方编办的督促指导,加大对特殊教育的支持力度。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邱小平:

听了各位政协委员的发言,很受教育很受启发,深切感受到发展好我国的特殊教育意义重大,任务也很艰巨。

为支持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国家在政策上已对特殊教育教师的待遇体现了倾斜,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特殊教育学校、机构的特教教师可以享受按照基本工资15%计发的特教津贴,其中的中小学教师同时享受基本工资提高10%的政策。目前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已经建立起来,特教津贴水平也会随之逐步提高。二是艰苦边远地区的特教教师,还可以按规定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有委员认为目前特教津贴比例偏低,我部将和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对此进行认真研究。有委员建议要对随班就读学校教师发放特教津贴,在这方面,目前的主要做法是指导学校在内部分配中,根据教师承担特殊教育工作量的多少,在绩效工资上给予倾斜。对委员们的其他意见我部也将认真研究。

下一步,我部将抓好现有政策的贯彻落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同时进一步研究完善有关政策,通过加大对特教的支持和保障力度,促进特教教育事业更好地发展。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党组书记、理事长鲁勇:

近年来,党和国家对残疾人事业格外关心、格外关注,无论是顶层设计,还是具体的行业政策,尤其在特殊教育方面,给予了很多的重视和支持。

目前,中国残联正在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做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推动残疾人教育条例的修订工作,未来力争从条例上升到特殊教育法,从法律角度来保障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权利。二是聚焦残疾儿童的特殊教育,同时中国残联正在联合有关部门重点抓义务教育阶段的落实工作。三是关于特教教师问题,中国残联正在配合相关部门研究落实建好这支队伍的具体促进措施。四是推动融合教育,中国残联联合有关部门正在起草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以及相关落实措施。五是推动残疾预防,国家今年9月专门出台了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中国残联在未来五年将大力推动这个计划的落实。

编辑:薛鑫

关键词:全国政协双周协商座谈会 特殊教育整体水平 特殊教育事业发展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