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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黑土地 筑稳大粮仓

——全国政协“加强黑土地保护”双周协商座谈会发言摘登

2015年04月13日 10:58 | 来源:人民政协网-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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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员发言;

 

  全国政协委员、吉林省政协原主席王国发:

  确保黑土地可持续利用 为我国粮食安全提供有力支撑

 

  2014年5月,全国政协人资环委组成专题调研组,就黑土地保护问题赴吉林、黑龙江两省进行实地调研。调研组认为,保护我国珍贵的黑土地已经刻不容缓,必须采取有力措施,确保黑土地可持续利用,为我国粮食安全提供有力支撑。建议:

 

一、 加强黑土资源的立法保护。建议全国人大、国务院尽早颁布、出台“加强黑土地资源保护法”和“黑土地保护条例”,主管部门制定配套实施专门规章。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严格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严格实行特殊保护,扎紧耕地保护的“篱笆”。

 

二、 加强规划的协调和政策的统筹。国务院相关部委和地方政府要切实加强各项规划的协调和引导,抓紧启动实施黑土地保护治理工程。划清中央和地方责任范围,切实减轻地方配套资金负担。

 

三、 建立黑土地资源保护长效机制。把保护黑土耕地纳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所确定的农村综合配套改革之中,在黑土地地区选择若干县(市)进行试点,探索土地“三权”(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离。让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促进黑土耕地的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四、 全面推行保护性耕作制度。有关部门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因地制宜推行免耕播种、深松整地等技术措施。鼓励引导农民全面推行保护性耕作制度。加大农产品和农机补贴力度并完善相关政策等。

 

五、 大幅增加黑土地农田基本建设投入。发改、财政、国土、农业、水利、林业等部门优先加强黑土地农田的基础设施和防护林建设。加大并科学安排水土流失治理投入。探索建立科学的黑土耕地保护生态补偿和黑土耕地保护基金。

 

六、 全面推进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措施。国家有关部门从政策法规层面,加快建立黑土耕作层土壤剥离制度。在用地审批、工程预算和工程验收等环节中加入相关规定,严格实行占补平衡,在复垦中明确量和质的要求,落实谁开发谁补偿制度。

 

 

 

  全国政协常委、黑龙江省政协副主席赵雨森:

  将黑土资源保育与可持续利用 上升为国家重大生态工程

 

  东北黑土区是我国主要粮食产区和重要的商品粮基地,粮食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1/5以上,粮食商品率达60%,占全国商品粮的1/3。目前,我国东北黑土区耕地退化非常严重,严重威胁国家粮食安全。

 

  为加强黑土资源保育与可持续利用,建议:

 

一、 建议人大对黑土资源保护、管理、开发利用立法,从国家层面尽快出台法律或法规,同时加快修改或补充有关法律规定。

 

二、 建议国务院将黑土资源保育与可持续利用作为一项重大生态工程,使其上升到国家战略。

 

三、 建议由发改委和国土部门牵头成立“黑土资源保育与可持续利用委员会”,协调多部门联动配合、统筹规划、综合治理、协调发展。

 

四、 建议财政部门建立黑土地保护生态补偿机制,加大对农田基本建设和黑土耕地的保护性耕作的投入和补助。

 

五、 建议农业部门建立黑土资源保护长效机制。引导农民推行免耕播种、少耕深松、秸秆还田、田间覆盖等技术措施。

 

六、 建议建设部门在工业化、城市化快速发展及其他新增建设用地中占用耕地制定表土剥离优惠政策。

 

七、 建议环保部门加快黑土区试点污染土壤修复。率先开展黑土区试点,探讨和制定土壤修复办法和规程,建立行业标准。

 

八、 建议水利部门在土地整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等类型的土地整治项目中增加水土保持内容,统筹安排农田水利工程等土地整治的具体内容。

 

九、 建议林业部门加强黑土区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提高黑土区造林绿化补助标准,尽快提高黑土区森林覆盖率,建立农田防护林体系。

 

十、 建议科技部门优先设立重点研发专项,开展黑土区地表水土过程、侵蚀机制与调控等重大前沿基础研究,研发黑土资源保育农业关键技术、退化黑土生态修复技术、水土流失防治工程技术等。

 

编辑:薛鑫

关键词:黑土地 全国政协 “加强黑土地保护”双周协商座谈会 东北黑土区 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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