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专题>全国政协十二届十六次常委会议 全国政协十二届十六次常委会议

全国政协十二届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全体会议发言(摘登)

2016年06月24日 09:22 | 来源:人民政协网
分享到: 

姚爱兴常委代表民进中央发言: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强贫困村“造血”能力

民进中央在调研中发现,当前村级集体经济“造血”功能缺乏是一个十分突出并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贫困村多为集体经济空壳村,无资金、无资产、无资源,有些甚至是零收入。村级集体经济薄弱,导致有些村组织运转基本靠“补”,基础设施建设基本靠“要”,公益事业基本靠“捐”。为此,建议:

一、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现精准脱贫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村看村,户看户,村民富不富,关键在支部。”要把基层组织建设与农村扶贫、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紧密结合,形成“基层组织建设引领集体经济发展,集体经济发展助力基层组织建设”的良好局面。

二、 加强政策集成,为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营造良好制度环境。一是整合现有资源,对拥有集体耕地、林场、荒地、水面等资源的村,通过土地流转、改造提升、集约化经营等方式获得收入;二是盘活资产,对闲置办公用房、校舍、农房等资产,通过依法改造、资产重组、回购租赁等方式获得收入;三是延伸产业链条,对位于城镇周边、靠近产业园或农业产业集中的村,通过土地入股、联合开发、发展物业服务等方式获得收入;四是兴办乡村旅游,对具有民俗文化、山水风光、红色文化和历史人文资源的村,通过发展生态观光农业等方式获得收入;五是对无集体资产资源、自然条件恶劣的村,通过政府扶持易地生态移民、发展村级光伏电站等获得收入。

三、 加强技术集成,用大数据和农业科技为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提供技术保障。要尽快建立全国联网的涉农信息平台,对主要农产品的种养规模、产销信息实时联网和分析,发布市场动态和风险预警。要高度重视农业科技在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依靠科技特派员等助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编辑:薛鑫

关键词:全国政协十二届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 精准扶贫 精准脱贫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