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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建设工程质量 深化建筑行业改革

——全国政协“建设工程质量问题与对策”双周协商座谈会发言摘登

2016年04月11日 10:13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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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门回应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陈政高:

感谢全国政协和各位政协委员多年来对工程质量问题的关心。全国政协召开双周协商座谈会,专门讨论工程质量,充分体现了对这项工作的高度重视。

目前,全国工程质量总体受控,质量水平不断提升,重大质量事故得到遏制,有力保障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但我国工程质量还存在很多问题,主要是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特别是一些建设单位赶工期、压造价,严重影响工程质量;建筑市场转包挂靠屡禁不止,诚信管理、工程担保等市场机制不健全;建造方式落后,工程总承包方式推广不够,装配式建筑发展缓慢;政府监管不到位,监管力量、方式、手段还不能完全满足当前工程建设需要;忽视甚至忘记了适用、经济、在可能条件下注意美观的建筑方针。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努力做好工程质量工作。

一、 深化建筑业改革发展。一是推行工程总承包。健全管理制度,强化总承包企业管控能力。二是推进施工专业化。大力发展专业化施工企业,推动建筑工人组织化、公司化,弘扬工匠精神,提高工人技能水平。三是推广装配式建筑。制定促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政策措施,不断完善装配式建筑技术标准和产品体系。

二、 强化质量责任落实。一是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各方主体和从业人员质量行为,强化项目负责人的质量责任,坚决杜绝转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强化监管责任。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对在质量监管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的监管人员,要严肃问责。三是落实终身责任。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书面承诺、永久性标牌、质量信息档案等制度,强化责任追究。

三、 加大质量监管力度。一是强化监督执法。充分发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作用,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和巡查抽查,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的处罚曝光力度。二是改进监管模式。积极探索第三方质量检查机制,由具备资质资格的工程咨询类企业及个人,对工程建设过程进行检查,弥补监管力量不足,提高监管效能。三是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推进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质量监管能力。

四、 加强体制机制建设。一是完善法律法规。通过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完善政府监管体制,优化工程质量责任体系,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特别是要突出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二是提升工程建设标准化水平。逐步完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优化推荐性标准,积极培育团体标准,提升标准的先进性、有效性和适用性,促进工程建设标准走出去。三是健全市场诚信体系。完善全国统一的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强化社会监督,营造“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信用环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副局长陈钢:

近年来,质检总局主要是通过提升重点建材产品的质量来促进建设工程质量的提升。2003年以来,质检和发改、公安、环保、住建等九个部门组成部际协调小组,每年都联合组织开展建材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涉及几十种建材产品。三年来,连续开展建材产品“质检利剑”执法行动,共查办建材类案件25000多起,货值41亿多元。同时开展了重点建材产品区域质量问题的整治,推动147个问题比较集中的区域开展区域整治和提升产品质量。除此之外,还加强了标准、认证等基础工作,也在工程建设领域推动品牌建设等。通过各方面的努力,建材产品质量总体水平在“十二五”期间略有波动但不断提升。近两年,我们开展了对地方政府的质量工作考核,从第三方满意度调查情况看,2015年工程质量满意度评价得分70.95分,略高于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

目前还存在一些问题,部分建材产品质量仍需不断提高,部分重点地区的区域性产品质量问题还比较突出,大家反映比较集中的还有施工水平、工期规划等仍需提升。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很多,其中一个比较重要的是企业主体责任还没有很好地落实,“低价中标”问题突出,还有大家谈到的技术工人素质问题,以及社会共治问题等,这都是下一步需要不断提升的方面。

下一步,质检总局将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继续狠抓建材产品质量保障、品牌建设,促进建设工程所需建材质量不断提升,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 强化生产源头治理。综合运用生产许可、监督抽查、风险监测、执法打假、区域整治等手段,强化对建材产品质量的监管,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提高监管工作的整体效能。

二、 不断创新服务、监管治理模式。加强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技术基础工作,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重点推行产品和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将企业公开声明的标准纳入产品质量明示担保,激发企业提高产品质量的内生动力,也便于部门监管和消费者监督。

三、 强化部门和行业协作,推动社会共治。开展部门联合执法,完善案件通报、案件移送、共同督办等制度,提高执法打假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与行业协会协作,建立“打假保优”机制。畅通质量投诉渠道,方便群众反映质量问题。

同时,质检部门将配合其他部门解决低价中标问题,以及提高技术工人素质、系统考虑技术工人职级设置问题等。还有就是信用体系建设,现在发改委牵头,很多部门一起,已经建立了一个平台,我们共同努力把工程建设信用管理和部门间信息共享结合起来,共同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编辑:薛鑫

关键词:全国政协 双周协商座谈会 建设工程质量问题与对策 建筑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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