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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民族地区城镇化进程中就业问题双周协商座谈会发言(摘登)

2014年09月15日 08:09 | 来源:人民政协网-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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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尼瓦尔·依明

 

  全国政协常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艾尼瓦尔·依明:

  坚持就地就近就业和返乡自主创业

  2013年,新疆总人口为2260万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1407万,占到总人口的62.3%。全区城镇实现新增就业46万人,其中少数民族25.34万人,占56%。总体上看,新疆少数民族劳动者就业稳步增长。

  一、 少数民族就业的主要特点:

  一是新疆少数民族就业率稳步提高,但仍是当前全区就业工作的重点;二是少数民族劳动者大部分都集中在第一产业;三是语言、技能成为当前影响全区少数民族有序进城就业、转移就业的主要制约因素。

  二、 贯彻落实中央第二次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解决少数民族就业的对策建议:

  一是树立现代就业观,依法促进少数民族就业。把做好各族劳动者就业工作作为依法治疆的根基工程,引导全社会树立依法促进就业的观念;引导少数民族劳动者实现从农牧区生活到城市生活、从传统农牧业就业向适应现代企业就业的转变。

  二是推动少数民族多形式多渠道就业。通过经济发展推动有序进城就业,坚持就地就近就业和返乡自主创业的就业方向,有序推进少数民族农业富余劳动力到援疆省市就业;建立适应多样化、差异化需求的职业培训体系,把有进城就业愿望的劳动者纳入职业技能培训范围。

  三是政策推动保障少数民族就业。制定在疆各类企业、政府投资和各类援疆项目70%以上新增用工用于吸纳当地劳动者就业的办法;建立企业公开招聘制度、企业吸纳就业承诺制度以及企业吸纳就业人员报送和通报制度,依法规范企业招人用人;发展职业教育,鼓励开展职业培训,制定并实施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能力开发计划。

  四是制定措施落实少数民族就业。大力推动少数民族劳动者向大企业大项目和各类产业园区、开发区实现就业;机关事业单位招录人员,更多招录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就业;有组织、成建制转移新疆少数民族劳动力到内地务工经商。

编辑:牟宗娜

关键词:民族地区就业问题 政协双周协商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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