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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楼倒倒”“墙脆脆”不再发生

全国政协“建设工程质量问题与对策”双周协商座谈会综述

2016年04月08日 08:48 | 作者:李将辉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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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织监管“天网”,落实质量终身责任追究制度

“建筑工程质量问题频频发生,无法禁绝的成因复杂多样,但我认为,加强过程监管与质量追溯是非常重要的因素。”冯川建委员强调了过程监管中的“两条线”现象,“目前,我国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实行施工图文件审查和工程施工质量监督两条线管理。规划由规划部门审核审批,而建筑质量的监督管理由住建部门来实施,两者互相隔离,不利于对建设工程完整、有效的全面监督。如出现工程质量问题,则责任不清、主体不明。”

“我认为可以将审图机构与质监机构合二为一,对建设项目实行从勘察、设计到施工、竣工的全过程监管,这样更有利于建筑工程质量问题的防范。”冯川建说。

李成玉委员代表调研组建议尽快修订相关法规制度。建立健全工程质量保险、施工图审查、质量安全监督、质量检测、竣工验收备案及从业人员资格许可等制度,细化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特别是建设、设计、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完善工程质量监督机制,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强化刑事责任追究。

律师出身的段祺华委员关注的是房地产质量问题的维权难。“近几年,有关房地产项目质量的投诉事件逐年递增。而维权难正在困扰着很多遇到麻烦的业主,一方面,由于取证及鉴定上的困难,业主胜诉并成功获赔的案例并不多;另一方面,现在的法律法规主要是对房地产质量在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质量检测等出售前环节进行监管,而对于房地产售后的质量监管规定过于笼统。”

段祺华建议应尽快制订并建立房地产项目质量追踪体系,从投诉受理—持续跟踪—信息披露—完善立法、严格执法等方面建立多部门合作机制。

陈政高坦言:“目前监管力量、方式、手段还不能完全满足当前工程建设需要。下一步住建部将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对在质量监管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的监管人员,要严肃问责。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书面承诺、永久性标牌、质量信息档案等制度,强化责任追究。

编辑:薛鑫

关键词:全国政协 建设工程质量问题与对策 双周协商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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