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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国际科技合作与大科学计划 提升我国科技创新发展领跑实力

全国政协"国际科技合作与大科学计划"双周协商座谈会发言摘登

2016年08月22日 14:01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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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委回应


科学技术部副部长李萌:

上世纪80年代以来,在科技部的统筹和推动下,我国陆续参与了一些国际大科学计划与工程。近年来世界上有重大影响的计划与工程,我国大部分都有参与。

我们作为后发国家,参与的收获远远高于投入,学习了解了管理决策机制,分享了数据资源、技术成果和知识产权,凝聚和培养了一批高水平的科研和工程技术人才,提升了国际影响力,也提高了国内相关产业的技术水平。

当前,国际大科学计划与工程日益成为各国科技、经济和政治合作的重要平台,各大国都高度重视并加紧布局。

当前,我们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与工程还面临一些问题与挑战:一是未形成顶层设计,缺乏长远前瞻的规划安排,缺乏高度共识的布局领域,也缺乏统一的协调管理机制;二是发起和牵头组织经验不足;三是人才队伍是最大的短板;四是国际政治关系干扰的风险加大。

下一步,我们的总体思路是“以我为主、前瞻布局、量力而行、科学有序”推进。

一、 坚持政府主导、规划先行。加快战略研判与预判,开展培育和遴选工作,凝练优先领域和方向。开展顶层设计,制定中长期规划,初步考虑“十三五”期间,遴选并适时论证启动相关计划与工程。注重政府与科学家的互动,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调动科技界积极性。

二、 提升系统设计能力。在具体的计划与工程层面,加快开展科学探索和制度机制整体设计能力的构建。探索建立从科学目标、概念设计、组织论证、研发攻关、技术集成、团队整合、运行管理和立体式宣传与公关等全链条的实施机制。按照国际规则,研究设计治理结构、共享模式、绩效评估和政策框架。

三、 加快人才培养聚集。有针对性地推动学科建设布局和专业人才培养,探索构建涵盖相关科技人员、科技管理人员、政策研究人员的长效国际培训机制。加快推动我国科学家进入国际组织任职。推动改革和完善境外人才在中国就业和居住的管理机制。

四、 加强组织保障。建立领导机制,加强部际协调。设计配套政策,包括经费支持、税收优惠、政府采购、知识产权、技术转移、科技人才管理和流动等方面的政策措施。


财政部副部长余蔚平:

委员和专家们对我国参加国际科技合作与大科学计划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这对我们今后做好相关工作非常有帮助。对于发言中涉及到与财政相关的问题作如下简要回应。

一、 关于国际科技合作支持渠道。中央财政设有专门的资金渠道,持续稳定支持国际科技合作和大科学计划。一是安排专项经费,支持政府间科技合作,以及涉及国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科技合作和交流项目。二是根据实际需要足额安排资金,支持我国参与ITER、SKA等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工程。三是在部门预算中单设专项支持中科院等单位开展国际科技合作和交流工作。

二、 关于大科学装置运行保障。中央财政在部门预算中安排了专项资金,保障大科学装置正常运行,相关经费管理制度由部门或单位自行制定,赋予其较大自主权。

三、 关于基础研究投入。我国基础研究的投入强度与世界科技强国确实还有一定距离,这与我国所处的发展阶段、经济结构、创新资源分布、科研布局、评价体系、统计口径、企业等社会投入不多等多种因素相关。下一步,在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的同时,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完善机制,综合施策,不断提高基础研究投入强度。

编辑:薛鑫

关键词:全国政协双周协商座谈会 国际科技合作与大科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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