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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国际科技合作与大科学计划 提升我国科技创新发展领跑实力

全国政协"国际科技合作与大科学计划"双周协商座谈会发言摘登

2016年08月22日 14:01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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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参与ITER计划

ITER(国际热核聚变实验堆)计划是目前我国以平等、全权伙伴身份参加的规模最大的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通过参加ITER装置的建造和运行,切实履行我国在ITER计划中的权利和义务,全面掌握ITER计划相关的知识产权和产生的成果,培养、稳定一批高水平的人才队伍,将加快推动我国核聚变能的研究发展。

2003年2月,我国正式加入ITER计划谈判。

2003年11月,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ITER专项论证专家组进行论证。

2006年11月,我国和参加ITER计划谈判的各方代表,共同签署了《联合实施国际热核聚变实验堆计划建立国际聚变能组织的协定》、《联合实施国际热核聚变实验堆计划国际聚变能组织特权和豁免协定》及其他相关文件。

2007年2月,国务院批准设立“ITER计划专项”。

2007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组织协定》和《特豁协定》。

2007年9月,我国政府向ITER组织正式提交由国家主席签署的两个协定批准书。

2008年10月,中国国内机构——中国国际核聚变能源计划执行中心成立,ITER中国工作全面展开。

我国参与ITER计划,主要任务包括:

全面参与ITER计划的决策和管理。我国作为ITER计划全权、平等的独立成员,全面参与ITER理事会及其附属机构议事决策和ITER组织管理,保障我国在ITER计划中的各项权益,履行我国参加ITER计划的承诺和义务。

推动核聚变研究的双边和多边合作。积极推动ITER计划框架下核聚变研究国际多边、双边合作,加强与其他各方的交流合作,通过互派团组和访问学者,学习各国在聚变能源开发方面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加快我国聚变能开发的进程。

建立健全采购包制造任务实施管理机制及其经费、进度、质量、标准管理体系,制定采购包实施方案,确保我国承担的采购包制造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从我国未来核聚变能发展的需要出发,部署人才教育和培养,逐步形成一支稳定、高水平的科研和工程技术队伍,开展核聚变相关基础研究。

从有效参与ITER装置上的科学研究及充分利用ITER装置资源、实现我国核聚变研究目标出发,推动国内大中型聚变装置的改造,有计划、分步骤部署ITER实验研究的前期预研工作。

消化、吸收、全面掌握ITER计划的研究技术成果,从我国自主设计、建造聚变能示范堆乃至商用堆的长远考虑,部署关键技术领域的研究和技术方案设计。

编辑:薛鑫

关键词:全国政协双周协商座谈会 国际科技合作与大科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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